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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商管理系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特殊加分项会议讨论结果及实行标准(2021-2022学年)的公示

作者: [发表时间]:2022-06-05 [来源]: [浏览次数]:

经系部教学工作专题会议讨论,结合去年年终奖绩效分配方法,研究决定2021-2022学年统一遵循“年终奖中已给予绩效奖励的教学业绩考核不再加分”的原则,2021-2022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特殊加分项具体实行标准如下:

1.承办A、B类竞赛负责人不加分(实践教学中心统一十个课时补贴)。承办C类竞赛负责人加0.5分。协助承办A、B类竞赛主要人员加0.5分。

2.建设新实践教学基地本年度签约的加1分,维持基地后续工作不再重复加分。

3.申请新专业的负责人加2分。

4.举办、承办大型学术教学论坛的主要负责人(如浙中创业论坛、双月论坛等)加1分。

5.编写非教材类出版物(专著)的主编加1分,副主编加0.5分。

6.一流课程建设及一流专业建设归属于G333其他教学成果,以项目结项赋分,省级一流课程和一流专业主要负责人加2分,院级一流课程和一流专业主要负责人加1分。参与成员按照工作量加分,总分不得超过负责人得分。

7.关于G312(专业培养计划修订赋分)的补充说明:专升本专业培养方案修订的负责人加0.5分,成员不加分。

8.关于G323(课题赋分)的补充说明:横向课题和纵向课题正常在研周期赋分(如省部级课题正常研究周期为两年,第一年课题立项加3分,第二年正常按期结题加3分,如第二年未能按期结题则第二年不加分,第三年结题则第三年加3分。)

公示期为3天,公示时间从2022年6月5日至6月7日,在公示期内,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工商管理系纪委反映。联系电话:0579-82166523。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工商管理系

2022年6月5日